
根据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的规定:申请保全措施的,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: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,每件交纳30元;超过1000元至10万元。按照车辆的保全金额收费。 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第十四条规定:(二)申请保全措施的,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: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。
虽然问题挺老,聊城合违约律师但还是答一下。尽量不要保全对方车辆,血亏!尤其争议金额不大时候,保全的车越贵越亏!咨询我 专家导读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,每件交纳30元;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照1%交纳;超过10万元的部分被保全的车多久才能处理,按照0.5%交纳。但是,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。
来源:盐池县新闻